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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由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徐晓青律师于2003年个人创建,(其前身为1999年成立的上海市金泰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秉持一贯的稳健和敬业精神,形成了房地产、公司、知识产权案代理和刑事辩护等特色。对重大项目的服务,组织专业律师、律师助理和特聘专家,组建律师工作组形式进行运作,受到相关企业和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赏。


    本所聚集了多名资深执业律师,均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凭籍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创造了较好业绩。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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