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案 程 序


  (一)聘请律师
    当事人需要处分某项权利时、

    某项权利受到侵害时、

    或某项法律事务需要解决时,都可以委托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的律师应当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订立《聘请律师合同》与签署《委托书》
    当事人决定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律事务时,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聘请律师合同》;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与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

    合同应当约定具体而明确的委托事项。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指定承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应当明确当事人的授权,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

    合同应当明确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委托人)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当事人(委托人)的义务。

    合同应当约定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用。

    合同有效期限。

    委托双方的违约责任。

    委托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订立《聘请律师合同》的同时,当事人还应当签署一份委托书。主要包括具体的委托事项、律师的代理权限等内容。

  (三)支付律师费
    依照《聘请律师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发票或收据。该费用一般包括:

    律师服务劳务费,俗称“律师费”,按合同约定额支付。

    律师承办业务开支,包括为当事人提供该项服务时可能发生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律师赴外省市办理该项法律服务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或按照约定标准支付。

  (四)律师费的计算方法
    目前本律师事务所实行《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暂定),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五)当事人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