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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律师 |
| 当事人需要处分某项权利时、
某项权利受到侵害时、 或某项法律事务需要解决时,都可以委托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的律师应当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
(二)订立《聘请律师合同》与签署《委托书》 |
| 当事人决定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律事务时,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聘请律师合同》;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与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 |
合同应当约定具体而明确的委托事项。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指定承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应当明确当事人的授权,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 合同应当明确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委托人)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当事人(委托人)的义务。 合同应当约定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用。 合同有效期限。 委托双方的违约责任。 委托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订立《聘请律师合同》的同时,当事人还应当签署一份委托书。主要包括具体的委托事项、律师的代理权限等内容。 |
(三)支付律师费 |
| 依照《聘请律师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发票或收据。该费用一般包括:
律师服务劳务费,俗称“律师费”,按合同约定额支付。 律师承办业务开支,包括为当事人提供该项服务时可能发生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律师赴外省市办理该项法律服务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或按照约定标准支付。 |
(四)律师费的计算方法 |
| 目前本律师事务所实行《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暂定),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
(五)当事人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
| 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