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监督及责任赔偿

    律师执业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监督主要方式为:

    社会公众监督;

    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由上海市司法局执业监督处负责。

    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部负责。

    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由本所主任负责。


    本所监督电话:64335298。

    网址:www.xuxiaoqing.com.cn

    上级主管监督电话:64748811转执业监督处;

    律师协会行业监督电话:63883823。


    因律师的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予以解决:

    与事务所就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