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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晓青律师,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先后在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处任职,在法学研究和政府法制建设方面尚有建树。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律师业务方面有一定成绩。现任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代表。

    多年的政府部门和学术研究单位的工作经历,使徐晓青律师具备了专业理论素养和宏观意识,有着较丰富的参政、议政经验和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的能力。在执业律师生涯中,他依然抽出时间参加了一些政府立法咨询和调研项目,他撰写的《建立、健全上海市政府立法工作体制研究》一文获得了上海市人民政府优秀决策咨询奖。

    执业以来,徐晓青律师经办的各类诉讼案件已达数千件。他办案认真严谨、有策略、懂技巧,在承办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房地产案件等方面均享有较高的业界知名度。



    徐律师担任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于公司法、房地产法、金融与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业务,善于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

    近年来,徐律师先后承办了上海市革命烈士毕磊被害案(被害人代理人)、徐汇区公安局看守所民警丁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虐待被监管人员案、上海萧湘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案、上海住总集团公司张某贪污、受贿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提出有关定罪、数额、情节、量刑等不少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也获得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好评以及当事人及家属的赞扬。2004年荣获“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2004年5月,他在赴美国考察社区矫正立法及实务以后,主笔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建议文稿及说明,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的重视,另在事务所为社区义务服务时增加了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项目。

    徐晓青律师在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他坚持要牢记党的宗旨,带头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办实事。把政治建所、业务强所作为事务所的发展基点。

    在他的带领下,事务所连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全所的九名律师业务不断拓展壮大,已连续几年缴纳税收愈百万元,成为上海徐汇区区属纳税500强企业之一。

    2003年12月,徐晓青律师光荣地当选为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不久又担任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徐律师先后向市人大提交《建立上海市法治建设评估体系的建议》、《关于切实提高市人大代表列席选区人大出席率的建议》、《关于发挥历届人大代表在本届人大工作中积极作用》以及《关于本市城市交通问题的思考和建议》、《关于本市动拆迁问题的思考和建议》等书面意见,还参加了修订地方性法规《信访条例》、《防汛条例》等的研讨、论证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徐晓青律师承诺:尽党员之责,尽律师之力,尽代表之心,执业为民,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经历
    一九八五年取得律师资格
    一九八二年进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经济法理论及经济立法研究工作
    一九八三年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法制处副处级干部
    一九八七年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院所长助理、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第三分所主任兼上海市债事信托服务公司副董事长
    一九九九年五月任上海市金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现任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学术成果
    参与编著《企业法律事典》、《中国经济法浅说》、《中国行政法辞典》、《企业法律实用手册》、《多国宪政制度和民商法要览》等作品。
    目前,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立法研究工作。

社会活动
    2008年1月当选为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6年3月受聘为徐汇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
    2006年2月受聘为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
    2006年1月受聘为徐汇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团成员
    受聘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监事
    2005年12月被聘为徐汇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第二届名誉会长
    2005年9月受聘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05年9月受聘为华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受聘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和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受聘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2005年6月受聘为徐汇区看守所警风警纪监督员
    2005年3月被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2005年1月被湖南社区党工委和湖南街道办事处聘为“湖南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
    2004年11月续聘为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组成员
    2003年10月受聘为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
    2003年9月受聘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 志愿团成员
    2003年7月受聘为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组成员
    2003年5月受聘为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
    2003年4月受聘为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团首席顾问
    2003年4月受聘为上海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
    2003年2月当选为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2年7月受聘为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首席人民调解员
    2002年4月被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1998年底选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
    1998年1月受聘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特邀咨询员
    1995年6月受聘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兼职教授并任该部顾问
    1994年6月受聘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常年法律顾问
    1992年以中国法律访问学者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考察《公司法》、《合同法》

个人荣誉
    2008年2月被上海市徐汇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上海市徐汇区首届十大“平安英雄”
    2008年2月被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委员会评为“2007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8年1月被上海市司法局评为“2007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7年12月被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评为“2007年上海市侨联维护侨益优秀律师”
    2007年6月被列入徐汇区“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
    2007年6月被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培养计划”
    2007年6月荣获湖南街道淮海居民区党总支淮海居委发颁发“关心社区建设优秀共产党员志愿者”称号
    2007年3月荣获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荣誉称号
    2007年2月被评为“2006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7年2月荣获2006年度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提名奖
    2006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2006年11月荣获“2004—2006年度徐汇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6月被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6年2月被徐汇区司法局评为“2005年度徐汇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6年2月被徐汇区司法局评为“2005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5年7月在徐汇区政法系统组织的“党在我心中,执法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中荣获“十佳优秀共产党员”
    2005年6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并于2005年11月受到上海市律师协会的通报表扬
    2005年1月荣获“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
    2005年1月荣获“2004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4年12月荣获上海市律师协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2004年6月荣获徐汇区委员会、徐汇区人民政府授予的2004—2006年“徐汇区拔尖人才”称号
    2004年6月荣获徐汇区委员会、徐汇区人民政府授予的 “徐汇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2004年2月被徐汇区司法局评为2003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4年1月被徐汇区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03年度徐汇区政法系统“满意在徐汇活动”先进个人
    2004年被徐汇区司法局评为2003年度徐汇区动拆迁信访调查和律师志愿团工作先进个人
    2003年6月被徐家汇街道党工委评为2001—2002年度徐家汇社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3月被徐汇区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1年6月被徐汇区委员会评为1999—2000年度徐汇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1年6月被徐家汇街道党工委评为1999—2000年度徐家汇社区好党员
    1995年7月在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上海政府立法工作体制的研究中,被上海市政府授予“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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